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外公布。
在规划的第七篇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条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如下:
乡村振兴三步走:
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
1、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2、必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3、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4、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5、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6、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7、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