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普日由中国科协发起,全国各级科协组织和系统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颁布和实施而举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定在每年九月的第三个双休日。
2002年6月29日,我国第一部关于科普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
2003年6月29日,在《科普法》颁布一周年之际,为在全国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科普法》的热潮,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自此,中国科协每年都组织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全国开展科普日活动。 从2005年起,为便于广大群众、学生更好地参与活动,活动日期由原先的6月份改为每年9月第三个公休日,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集中开展的时间。 一直以来,全国科普日活动都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中央书记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自200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以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每年都莅临全国科普日北京活动现场,与首都各界群众一起参与科普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全国各地主要党政领导也都参加当地的科普日活动。
2009年底,中央书记处在听取中国科协党组工作汇报的时候,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并且提出“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都要继续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滁州市气象局对“全国科普日”进行宣传
滁州市气象局参加了由市科协牵头组织的2012年“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暨科普宣传、义诊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市气象局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气象科普资料、现场接受市民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气象科普知识,共发放各类材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为普及气象科普知识和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出了积极努力。
其他地区宣传
昌乐县“全国科普宣传日”启动仪式在乔官镇宝石沟科普示范基地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艳芳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科协主席周晓玲主持。县政协副主席滕建勋出席。
刘艳芳在讲话中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搞好全县科普工作。各级科协组织要进一步落实《纲要》要求,面向农民群众,组织相应的科普活动,真正做到科普惠民,实现科普成果由社会共享,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昌乐”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启动仪式结束后,还开展了“绿色·健康”体验活动,进行现场采摘,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我国将每年的9月第三个公休日确定为科普日,旨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
这个节日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科普日活动的主题和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科学知识的普及、科学思想的传播、科学方法的推广等。在科普日期间,各地会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如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实验等,吸引公众参与,让更多的人了解科学、热爱科学。
科普日的设立,对于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新的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而科普日正是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了解科学的平台,让更多的人接触到科学知识,激发对科学的兴趣和热情。
科普日也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和广泛的社会支持,而科普日通过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科普日是我国政府为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而设立的节日,对于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科普日的活动中来,了解科学、热爱科学,为推动科技创新做出自己的贡献。
科普日的特点:
1、广泛性:科普日活动面向全社会公众,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可以参与其中,享受科学知识的乐趣。
2、多样性:科普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包括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实验等,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3、趣味性:科普日活动注重趣味性,通过生动有趣的科普内容和活动形式,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4、互动性:科普日活动强调互动性,让公众在参与中体验科学的魅力,激发对科学的兴趣和热情。
5、科技性:科普日活动以科技为核心,通过展示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技趋势,让公众了解科技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