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份,具体如下:
1、河北省,简称,冀,省会石家庄市。
2、山西省,简称: 晋,省会:太原市。
3、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沈阳市。
4、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市。
5、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哈尔滨市。
6、江苏省,简称:苏,省会:南京市。
7、浙江省,简称:浙,省会:杭州市。
8、安徽省,简称:皖,省会:合肥市。
9、福建省,简称:闽,省会:福州市。
10、江西省,简称:赣,省会:南昌市。
11、山东省,简称:鲁,省会:济南市。
12、河南省,简称:豫,省会:郑州市。
13、广东省,简称:粤,省会:广州市。
14、湖南省,简称:湘,省会:长沙市。
15、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武汉市。
16、海南省,简称:琼,省会:海口市。
17、四川省,简称:川/蜀,省会:成都市。
18、贵州省,简称:贵/黔,省会:贵阳市。
19、云南省,简称:云/滇,省会:昆明市。
20、陕西省,简称:陕/秦,省会:西安市。
21、甘肃省,简称:甘/陇,省会:兰州市。
22、青海省,简称:青,省会:西宁市。
23、台湾省,简称:台,省会:台北市。
还有5个自治区,分别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简称:蒙/内蒙古,省会:呼和浩特市。
2、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省会:南宁市。
3、西藏自治区,简称:藏,省会:拉萨市。
4、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省会:银川市。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省会:乌鲁木齐市。
另外还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中国有多少个省会和省份?
中国有23个省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台湾省(台)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地级市282 县级市374
5个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至2000年11月1日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大陆31个省、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 国家统计局测算数据表明,2005年1月6日,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3亿(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1%。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中国13亿人口日的到来推迟了4年。 虽然中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率国家行列,但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当前和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 按照目前总和生育率1.8预测,2010年和2020年,中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13.7亿和14.6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33年前后,达15亿左右.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大学以上占5.42%、高中占12.59%、初中占36.93%、小学占30.44%,受高层次教育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受小学教育人口比重逐步下降。 从人口年龄结构看,在2004年末全国总人口129988万人中,0-14岁人口为27947万人,占总人口的21.50%,15-64岁人口为92184万人,占70.92%;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57万人,占7.58%。 200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7%以上,根据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据预测,到2020年,65岁老年人口将达1.64亿,占总人口比重16.1%,80岁以上老人达2200万。 从人口性别结构看,2004年末男性人口66976万人,占51.5%,女性人口63012万人,占48.5%,总人口性别比为106左右。 从城乡分布来看,2004年末全国城镇人口达到54283万人,占总人口的41.76%,乡村人口为75705万人,占58.24%。 2004年,中国流动人口已经超过1.4亿。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充裕的劳动力,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的经济状况。按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测算,到2020年还将从农村转移出3亿左右的人口。
我国共有34个省会及简称:
1、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2、吉林省 吉 长春
3、辽宁省 辽 沈阳
4、河北省 冀 石家庄
5、甘肃省 甘 兰州
6、青海省 青 西宁
7、陕西省 陕 西安
8、河南省 豫 郑州
9、山东省 鲁 济南
10、山西省 晋 太原
11、安徽省 皖 合肥
12、湖北省 鄂 武汉
13、湖南省 湘 长沙
14、江苏省 苏 南京
15、四川省 川 成都
16、贵州省 黔 贵阳
17、云南省 滇 昆明
18、浙江省 浙 杭州
19、江西省 赣 南昌
20、广东省 粤 广州
21、福建省 闽 福州
22、台湾省 台 台北
23、海南省 琼 海口
24、新疆 新 乌鲁木齐
25、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26、宁夏 宁 银川 回族
27、广西省 桂 南宁 壮族
28、西藏 藏 拉萨
29、北京市 京 北京
30、上海市 沪 上海
31、天津市 津 天津
32、重庆市 渝 重庆
33、香港 港 香港
34、澳门 澳 澳门
扩展资料
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目前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